新加坡是亚洲的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也是世界上第四大经济体,近些年来,我国与新加坡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交流,很多投资者会到新加坡注册公司,在新加坡注册公司要求中,要求必须要有新加坡公司董事,那么公司董事都有哪些职责呢?
新加坡董事主要包括以下职责:
1、保存会计记录:根据新加坡《公司法》第199条,董事必须留存表明公司财务状况的会计记录。记录的留存应便于其他公司董事的检查。
2、保存年度账目:根据《公司法》第201条,董事必须每年在公司年度大会上至少向股东递交一次财务报表。
3、召开必要会议:董事必须举行以下会议,会议可能因公司规模和公司业务结构而异。包括:
年度大会(Annual General Meeting),所有公司都必须每年至少举行一次年度大会。
法定会议:上市公司董事须在开业后前三个月内召开法定会议。
特别会议:如果合并持有公司至少10%股份的股东提出要求,董事必须举行特别股东大会。
4、任命公司秘书:董事有义务在开业六个月内任命公司秘书。
5、任命审计师:公司董事必须在成立后三个月内任命审计师或设立审计师委员会。
6、支付股息:公司董事受托仅从公司利润中支付股息。
7、发行股份:董事必须确保公司股票只有在股东批准后才能发行。任何未经股东批准发行的股票均被视为无效。
8、披露义务:作为董事受信义务的一部分,董事必须避免利益冲突。如果发生冲突,董事有义务向公司披露此类利益。
9、董事在履行其董事职责时,要秉持合理技能、谨慎和勤勉的原则(skill, care and diligence),在普通法和公司法中都有规定,包括以下一些关键义务:
诚实、真诚地为公司的最大利益行事;
避免个人与公司之间产生利益冲突;
秉持合理技能、谨慎和勤勉,履行董事职责;
不得滥用董事权力。
正因为这一点,注册新加坡公司的时候,正规的新加坡持牌秘书公司,会对客户的背景进行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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