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中国境内居民开始涉足境外投资领域,希望通过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进行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来实现资产的增值和多元化配置。然而,这一行为并非无拘无束,而是需要遵循一定的外汇管理规定。其中,37号文登记便是中国境内居民进行境外投资与返程投资时必须面对的重要合规手续。本文将全面解析37号文登记的内涵、作用、办理条件、银行判断标准、时间要求、办理地点、流程以及注意事项等方面,旨在为中国境内居民提供一份详尽的合规指南。
一、什么是37号文登记
37号文登记,全称《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是中国针对境内居民个人通过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进行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的外汇管理规定。这一规定旨在加强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确保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二、办理37号文的作用
中国人在境外持股的合规性:根据外汇管理规定,中国自然人原则上不得在海外投资。在现有的外汇管理体系下,“37号文”登记是中国境内自然人合法、规范地持有境外公司股份的唯一方式。
返程投资合规性:中国个人或企业在境外投资后,回到中国境内投资外商投资企业,这种外商投资企业将被认定为具有特殊性质的外商投资企业,即返程投资企业。对于这种境外架构中的中国自然人需要完成相应的境外投资合规程序,即“37号文”文件登记,才能顺利完成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中的返程投资企业标志。
境外投资资金调回通道:如果中国境内居民在境外投资产生资本项下的收益,无论是分红还是交易变现,如果未来资金调回时想将收益带回境内,还需要提供已完成的“37号文”登记文件进行外汇申报。
三、什么情况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
37号文登记的主体是境内居民个人,具体指的是持有中国境内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件、武装警察身份证件的中国公民,以及虽无中国境内合法身份证件、但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境外个人。较为常见的有企业创始人、企业的中国籍股东以及参与股权激励计划(ESOP公司职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等。
此外,在以下情况下,境内居民个人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
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进行境外投融资活动。
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进行返程投资,即在中国境内投资外商投资企业。
境外投资产生资本项下收益,并计划将收益带回境内。
四、银行一般会如何判断返程投资行为或意向
银行在判断返程投资行为或意向时,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量:
境内权益确认:银行会核查境内居民是否已经直接或间接控制境内企业的股权,即境内是否有权益公司,以及未来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拟以合法方式直接或间接控制该境内企业的资产或权益。
融资潜力分析:银行会从行业、规模、盈利能力等角度评估境内权益公司是否有潜力进一步获得境外的股权或债权融资。为此,银行可能会要求提供境外融资的条款清单(TS)或已在进行境外上市筹划的证明。
返程投资承诺:银行还会要求个人提供在合理时期内实施返程投资的承诺函,以确认其有明确的返程投资意向和计划。
五、37号文登记的时间
37号文登记需在“出资”之前完成。这里的“出资”不能以通常所理解的出资概念来理解。在搭建红筹架构中,境内外架构的连接,即设立外商独资企业(WFOE)或境内运营实体变更为WFOE,即视为出资完成。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有些银行要求在境内实体公司完成引入外商投资者、由内资企业变更为中外合资企业之前,必须完成37号文登记。为确保顺利办理,建议各企业与拟登记银行提前沟通确认。
六、37号文登记的地点
37号文登记的地点主要取决于境内居民个人的资产或权益所在地。具体来说:
境内资产或权益出资:境内居民个人以境内资产或权益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的,应向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所在地银行(一般通过境内权益公司注册地的商业银行)申请办理境内居民个人特殊目的公司外汇登记。如有多个境内企业资产或权益且所在地不一致时,境内居民应选择其中一个主要资产或权益所在地银行集中办理登记。
境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出资:境内居民个人以境外合法资产或权益出资的,应向户籍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登记。
七、37号文登记的流程
37号文登记的流程相对复杂,但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准备资料:
境内居民个人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申请书。
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申请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特殊目的公司(SPV)登记注册证书、股东名册/认缴人名册。
境内权益公司股东会决议。
境内权益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境内权益公司盖有工商局档案管理中心查询章的章程(或加盖境内权益公司公章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海外融资意向书(如有)。
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人承诺书。
境内权益公司股东放弃参与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承诺函及身份证复印件。
银行所需的其他证明文件。
2、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在提请37号文正式登记之前,必须完成境外层SPV公司的设立。这是申请人的个人控股公司,通常是BVI公司。建议每个申请人各自设立单独的SPV公司,以减少因股份变化引起的复杂变更登记。
3、提交申请:申请人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至相应银行,并根据银行工作人员的反馈对材料进行修改。银行会对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下发《业务登记凭证》和《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表》。
4、完成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在完成37号文登记后,申请人可以着手进行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的动作。这一时间节点不可提前,否则可能被视为补登记,面临处罚风险。
八、注意事项
及时办理注销手续:当中国境内居民不再持有已登记的特殊目的公司权益股份时,应及时到外汇局办理注销手续。
出具说明函:合格的中国境内居民已经向特殊目的公司出资,但未按规定办理外汇登记时,需出具说明函陈述理由。
办理收支统计申报:中国境内居民与特殊目的公司的跨境收支,需要按照现行规定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定期分析返程投资:外汇局会定期分析中国境内居民对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以及返程投资。
披露实际控制人信息:应如实披露返程投资实际控制人信息,否则会受到《外汇管理条例》的处罚。
37号文登记是中国境内居民个人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进行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的必备合规手续。它不仅确保了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还为境外投资资金调回提供了通道。然而,办理37号文登记需要准备大量的资料,并遵循严格的流程和时间要求。因此,建议境内居民个人在办理前充分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咨询专业机构或律师以确保顺利办理。同时,也应注意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投资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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